長三角一體化發展背景下加強上海內河航運發展的建議
市政協委員、農工黨黨員,交通運輸部長江口航道管理局財務管理處副處長吳瑛反映,調研中發現,上海市內河航運存在以下問題:
一是內河航運發展方向略有偏差。長期以來,存在一種誤解,認為內河航運是一種落后運輸方式和落后生產力,沒有認識到內河航道的綜合性社會效益。2005年底以來,上海投入180多億元全面啟動了內河高等級航道建設,通航環境得到很大改善。但內河集裝箱運輸在政策導向上沒有向水運方面引導,依然以公路運輸為主。上海港集裝箱通過內河水水中轉的比例極低,不足1%。而本市規劃中僅有的外高橋、蘆潮港兩個內河港區與外高橋港區、洋山港區,由于種種原因均未能實現無縫銜接,河海聯運發展始終停滯不前,內河集裝箱運輸并未隨著內河高等級航道的建成而快速發展。
二是內河集約化港區建設停滯不前。本市內河碼頭布局較為分散,集約化程度低,岸線利用率低,近年來內河港區建設情況也并不理想。由于本市尚未出臺公共內河港區建設相關鼓勵扶持政策,港區建設機制僵化,投資模式單一,缺乏建設主體,規劃港區建設停滯不前,規劃無法落地。現有碼頭在作業過程中普遍存在噪聲、揚塵、污水排放等問題,對周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,地方政府對內河港區的建設缺少動力和積極性。
三是長三角內河航運管理一體化建設未能互聯互通。隨著內河水運的繁榮發展,不斷增加的從業成本和管理成本持續加壓水路運輸環境,內河船舶法定證書繁多,執法檢查程序復雜等造成的營運成本凸顯。降低企業經營成本,“多證合一”在浙江省已經率先實施,但長三角其他地區尚沒有實施,不利于長三角一體化戰略對交通的互聯互通要求。
為此,建議:
一、關于內河航運發展方向的建議
一是扶持內河航運發展。長三角地區各政府聯合出臺相關政策,成立相關聯合體,根據長三角地區內河航運互聯互通中存在的問題,從政策、資金、技術等多方面采取措施,包括研發標準化、大型化和環保性船舶,建設高效、集約、智能、環保、生態的內河港區,建設生態航道,引導公路運量向水運轉移等,鼓勵發展內河航運。
二是加強內河集裝箱河海聯運研究并列入“十四五”專項規劃。上海市內河航道已經構成了“連接蘇浙、連通海港”的千噸級航道架構,國內已有124TEU河海直達集裝箱船投入運營,給上海內河集裝箱運輸發展創造了新的契機。目前河海直達的船舶從江浙等地經上海內河、黃浦江、長江口繞行路線到洋山港區,而如果利用內河航道大治河東延伸5km實現河海直達,將節約150多公里,進一步優化河海直達船舶運輸路線變得更為迫切。但在大治河東延伸段建設出海船閘和外海航道選線,需要進行技術研究。為了優化上海港河海直達運輸系統,服務長三角一體化,發揮內河航道建設效益,有必要開展上海內河集裝箱河海直達運輸研究,列入上海市“十四五”的交通運輸相關規劃中。
二、關于內河集約化港區的建議
借鑒江蘇浙江的經驗,按集約化理念合理設置港區,考慮干散貨、件雜貨、集裝箱等多種貨種裝卸作業需求,從而提升港區對區域運輸需求的適應性和對小、散碼頭的替代性,支持和引導國有資本進入內河港區建設和運營,在內河港區建設模式上取得突破。對重點港區進行多方面論證規劃選址,對于選定的規劃用地要給予優惠政策,以促使地方政府配合規劃選址落地。同時,從建立多功能港口入手,既可用于娛樂、工業活動、貨物轉運,也有商業航運泊位,如有一些商業園直接位于港區內。這樣既改善了港區的環境,也有利于周邊商業的發展。
三、關于長三角內河航運管理一體化的建議
“多證合一”改革在工商、國土、住建、公安等領域已經開展,但是在水上目前僅浙江開展了試點。船舶“多證合一”既有利于推動優化管理環境,又有利于企業降低成本。船舶作為一個流動的管理對象,尤其是內河船舶常年來往于長三角地區,進入上海內河的船舶90%非上海船籍港,建議上海實施船舶“多證合一”,并進一步推廣到長三角地區,使往來于長三角的內河船舶都享受到國務院“放管服”的成果。
(農工黨市委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