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議優化長三角冬季空氣治理聯動機制
市政協副秘書長、民革中央常委、市委副主委朱成鋼,上海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梁朝暉反映,自2014年初成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以來,通過建立長三角區域環境氣象預報預警機制,協同治理重點區域性污染問題,空氣質量得到較大改善。但長三角區域經濟體量大、重化工業集聚,2019年1-8月,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5.2%,同比下降2.8個百分點,這表明空氣治理取得的成果還不穩固,一旦氣象條件不利或者污染防控工作松懈,空氣污染就會有卷土重來的危險。
當前,長三角地區空氣治理聯防聯動機制的問題在于:
一是跨行政區域之間的項目合作有待深化。今年,三省一市的人大、政協開展了長三角區域大氣和水環境的聯合監督,彌補了跨區域民主監督、移動源聯合監管的短板,但尚有許多合作項目需建立聯防聯治機制。如產業轉移的配套污染防控機制,安徽、蘇北等地市承接長三角發達地區產業轉移項目,但轉移的同時,并未建立同步的空氣污染防控機制,導致污染擴散和轉移。
二是環境補償機制不足。長三角各省市減排、治污工作各自為政,治理力度、投入力度差異很大。部分污染較重的地區受制于地區經濟實力和財力,缺少空氣治理的區域性公共資金保障,治污投入力度不足,影響總體成效。
三是重化工業減排任重道遠。長三角的電力、冶金、石化、化工等重化工業發達、化石能源比重高,雖然近幾年產能持續優化、排放標準提高,但由于基數大,區域內每年煤炭消費量達6億噸以上,占全國的15.5%,基礎性排放高。
四是氣象預警機制較薄弱。長三角已建立了氣象預警、空氣質量預報的合作機制,提前一周發布區域空氣質量預報。但預報內容較單一、簡略,預報工作未能與防控措施有效銜接,預警預報的作用尚未有效發揮。
為此,建議:
一、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的對口合作機制,進一步深化滬皖、滬蘇在大氣污染防控方面的對口合作。縮小區域內排放標準的差異,加強產業轉移項目的環保信息交流和環保監管,筑牢聯合監管的籬笆,加強環境污染物傳輸通道的氣象和環境監測,提高區域管控措施的同步性、協同性。
二、優化長三角區域開展空氣污染聯動治理的資金保障機制。一方面,支持和保障跨區域空氣觀測設施、監測預警系統等技術工具建設和運行維護所需的經費。另一方面,探索區域內環境補償機制,建立長三角環境補償基金,加速推進部分高污染地區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環保設施建設。
三、加強冬季強制性減排管理,從源頭上減少冬季長三角區域污染物的基礎性排放。三省一市盡快合作制定適用于11月-1月的季節性減排政策,制定區域冬季的煤炭消費總量目標值,將冬季燃煤控制在合理范圍內;提高能源、工業、交通、建設等領域的冬季減排措施強度。尤其加強對長三角區域石化、鋼鐵、化工、焦化等行業重點企業的冬季生產計劃和管理,提高這些行業企業在冬季停產、限產的幅度。
四、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防控能力。完善空氣污染臨時管控機制的經驗和作用,增強氣象預測與應急預案的無縫銜接。探索提前10天氣象滾動預測、提前5天準備啟動、提前2天啟動減排措施的短期防控能力,削減PM2.5峰值。
(民革市委供稿)